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发布时间:2019-12-13 08:18:18 浏览次数:48

1937年的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入南京实施长达40多天灭绝人性的大屠杀,30万生灵惨遭杀戮,人类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2014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了首个公祭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南京全城默哀。2018年12月13日,是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上午10时,中国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集会广场举行国家公祭仪式。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要谨记南京大屠杀给我们带来的伤痛。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1937年,日军占领上海后,直逼南京。国民党军队在南京外围与日军多次进行激战,但未能阻挡日军的多路猛烈攻击。
1937年12月13日,南京在一片混乱中被日军占领。日军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指挥下,在南京地区烧杀淫掠无所不为。
12月15日,日军将中国军警人员2000多名,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焚尸灭迹。同日夜,又有市民和士兵9000余人,被日军押往海军鱼雷营,除9人逃出外,其余全部被杀害。
16日傍晚,中国士兵和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押往中山码头江边,先用机枪射死,抛尸江中,只有数人幸免。
17日,日军将从各处搜捕来的军民和南京电厂工人3000余人,在煤岸港至上元门江边用机枪射毙,一部分用木柴活活烧死。
18日,日军将从南京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下的难民和被俘军人5.7万余人,以铅丝捆绑,驱至下关草鞋峡,先用机枪扫射,又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投入长江。令人发寒。这是日军少尉向井和野田在紫金山下进行砍杀百人的比赛,野田杀了105人,向井杀了106人,但不知谁先杀到100人,所以胜负难分,重新再赌谁先杀满150名中国人。
后来发表的《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中写道:“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他们“单独的或者二、三人为一小集团在全市游荡,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终至在大街小巷都横陈被害者的尸体。“江边流水尽为之赤,城内外所有河渠、沟壑无不填满尸体”。
据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

李秀英,怀着7个月身孕,与3个日本兵搏斗身中33刀,在鼓楼医院收治并留下了影像资料。她并赴日本进行对日索赔诉讼。于2004年12月4日6点10分在南京鼓楼医院逝世,享年86岁。
夏淑琴,全家9口人被杀7口,她被刺伤后从死人堆里爬出。
姜根福(1929年12月20日-),弟弟被日本兵摔死,母亲因为反抗强奸而被开枪打死,父亲被抓走,二姐因反抗强奸被刀劈死。
崔金贵,亲眼见慈善团体崇善堂的收尸埋尸过程,并确定崇善堂在埋尸时有计数。
尚德义,1937年12月6日上午11时被日军抓获,同时与1000名以上的中国男子一起被机枪扫射,绝大多数当场死亡。他由于被尸体压住晕倒而幸免于难。
伍正禧,在南京新华巷62号避难时,其二哥伍正保、大表哥云馆、三表哥三云、表叔老王被抓走并枪杀。祖父被刀捅死,30岁的表娘被强奸。
邵翰珍,父亲邵锦晴、祖父邵才潮和舅舅任发和被日军枪杀。
皇甫泽生,保卫南京的一个士兵。被日军俘获后与几百人一起,在板桥镇一个山沟里集体被日军用机枪射杀。日军在射杀后再用刺刀捅死幸存者。他和另一个重伤难友为仅存者。
孟宪梅,在淌水沟接水时,亲眼看到日军用多辆卡车把老百姓押到现在的汉中门新桥桥口下面用机枪射死。
陈光秀,在南京汤山镇许巷村,父亲被枪杀,包括弟弟在内的村里100多个年轻人被刺刀刺死。艾家四兄弟被扔到天空摔死。多名女性被强奸。母亲因为父亲和弟弟被杀导致忧郁而死。
刘文静,大方巷广场集体屠杀(一百多人)见证人。
天津工商银行退休职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刘钟铭当年在南京一家商铺当学徒,说道:“日本鬼子进城后见人就杀,城里到处都是尸体,载着日本兵的汽车就从尸体上开过去。那个惨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2007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开始建立历史证人个性化档案。共新建立档案12425份,包括39名外籍人士、103名原侵华日军老兵、2663名大屠杀幸存者和9620名大屠杀遇难者。
2012年8月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赵斌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75岁。赵斌生于1937年11月27日,出生17天即遭遇南京大屠杀,是年龄最小的大屠杀幸存者。

立法历程
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草案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国大陆在80年代以前对南京大屠杀的纪念不充分。50年代虽然有在报纸和教科书中提到南京大屠杀,在60-70年代就有很大的空白。在文革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连高中历史课本都不记入南京屠杀了,如197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用的高中用《中国现代史》71页只写了“千百万人民遭到杀害”却没专门提到南京的屠杀。 徐师大77年编订的《中国历史大事纪年》也不曾提到。朱世巍曾经提到他的老师做贼一样告诉他南京大屠杀的事。传媒也有类似的现象:《新华日报》虽然在50年代上半有30多篇南京屠杀的报道,之后到82年就没有一篇了,人民日报在1960年5月30日登出了《决不容许历史的惨剧重演 南京人民怒斥美日反动派》之后,到了82年才又刊登南京屠杀的报道。南都的《曾“消失”的南京大屠杀》一文提到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馆长吴先斌谈起南京大屠杀,第一个想到的是他外公,一位没有经历南京大屠杀,但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老人。20世纪70年代,吴先斌上小学。有一次外公带他去南京秦淮河洗澡。在石头城桥边时,老人说:日本人在这里杀过很多中国人。年幼的吴先斌听了非常震惊。“关于南京大屠杀,国家记忆曾经缺失了,但民间记忆一直没有断过。”吴先斌觉得官方的修史不能表达全部情感,后来产生了创办关于南京大屠杀民间博物馆的想法。从1994年开始,江苏、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早在2005年和2012年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出希望将每年的12月13号,也就是南京大屠杀同胞的遇难日上升为国家公祭日,上升为国家层面。
2005年,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赵龙提交提案,呼吁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由国家领导人参与公祭活动,同时还建议把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12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第三次递交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议案: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上升为国家公祭日其实也是参考国际上一系列的做法,包括波兰二战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每年也会举办这个公祭日以扩大其影响力,哀悼遇难者也表达对逝去生命的尊重。
2014年12月13日,“中国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来临之际,在位于河北邢台的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陈列馆前,500余名学生组成“12.13”字样,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该市各中小学开展纪念活动,向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30余万名同胞致以沉痛哀悼,并警示自身铭记历史,奋发图强。
以中国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其世界意义在于,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共同消除了威胁世界和平的法西斯邪恶势力,壮大了人类的进步力量,促进了全球的民族解放运动,对世界和平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艰苦卓绝,付出的巨大民族牺牲属于人类的浩劫,3000万人口伤亡、6000亿美元损失仅仅是冰冷的数字,造成30万人死难的南京大屠杀也仅仅是日本法西斯极端残忍暴虐的典型案例之一。
如果以全球视角审视中国拟确定和设立“两日”的立法举动,就会不难发现其蕴含与释放的重大世界意义,而不仅是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凝聚力量、奋力拼搏的应有国内启示,当然更非煽动旧有国恨家仇的民族主义象征。 企图否定和美化法西斯主义罪恶侵略历史,企图挑战与颠覆二战战后国际秩序,企图污蔑和攻击人类反法西斯胜利成果,企图漠视或泯灭中国人民抗战牺牲与贡献;此类历史修正主义、历史翻案之风,都是绝不允许的,都是必被坚决反对的,也都是必然失败的。
历史观绝不仅仅是如何看待历史、如何看待历史事件与人物的具体问题,而更是具有什么样的历史观,就会具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可以说,安倍政权领导和推动的日本右倾化行径是历史的倒退、时代的逆行、对公理的挑衅。因此,其也必然引起了周边有关国家和西方主流社会的强烈批判与坚决反对。
为二战历史确定国家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早已成为国际惯例。二战后,相关国家每年都会定期在诸如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美国珍珠港事件纪念馆等举行国家纪念与公祭活动。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在此前夕立法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与设立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是极其必要的、是非常正当的。
二战期间,有关国家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文化传统的不同,组建了空前团结的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并最终取得了伟大胜利。即将迎来二战胜利70周年之际,曾经的同盟国各方应该继续求同存异、保持团结,共护和平、共谋发展。
“对历史闭上眼睛者看不到未来”,这是永远保鲜的普世格言。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公祭活动第一次上升至国家层面。这种国家级别的纪念仪式,不仅强调着现代中国人不忘日本侵华之耻,更是在为整个世界恢复、保存历史的真相和尊严。
“国家公祭日”古已有之,在古代称为“国祀”,在中国,向来是先人们精神生活中的大事,《左传》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历朝历代,在复杂的礼仪中,始终凝结成一个不变的核心,一个最根本的认识。如果说过去的祭天、祭地、祭祖的祭祀文化,反映的是一个文明成熟程度的话,大家对一段历史的复原以及回忆,乃至将其定格、固化为一个“公祭日”,反映的则是整个民族的成熟与强大。
任何历史都是现代史,都对现实有着巨大的警鉴价值,而对历史铭记,就是树起了一面镜子,无论是对企图颠覆历史的人,还是渴望和平的人,都需要这个镜子随时折射提示,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的“国家公祭”,小而言之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记忆、缅怀,是对国人应有历史价值观的培养;大而言之,是中国人在替世界保留的一份珍贵遗产,是中国人就此确立与国际社会相处的尊严方式。
“国家公祭”虽然只有一天,但公祭的意义需要也一定要延续,这在国外也有先例,比如,美国的老兵日会对老兵提供一系列优惠活动,以此增加老兵福利;以色列则在阵亡将士纪念日限制娱乐活动……凡此种种,都是在增加普通民众对国家公祭的感性认识,有利于普通民众对历史的参与和审视,如此进一步将“国家公祭”的实质细化、落地,方能使“国家公祭”先形成民族习惯,再化作民族精神,使每个国人都可以在此熏染之中,逐渐具备大国公民的精神气质。

南沅全体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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